近期,松山湖发布《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当前,2021年第一批次(技术交易促进类)申报工作已启动,征集需求范围涵盖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补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技术转移人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加快松山湖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近期,松山湖发布《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
当前,2021年第一批次(技术交易促进类)申报工作已启动,希望通过征集项目需求,进一步活跃技术交易市场,全面支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
申报对象及内容
申报对象
学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或服务机构,以及在松山湖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个人。
申报内容
1.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补助
(1)技术转让、许可合同补助
支持企业承接境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科技成果并在松山湖实施转化,对产业化效果明显的项目,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2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技术转让、实施许可合同购买方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2) 技术开发合同补助
鼓励松山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东莞市内企业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创新,对于产业化效果明显的项目,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技术交易额2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技术开发合同受托方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
(1)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
支持引进和培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松山湖单位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经科技部考核,年度机构考核评价为优秀的,给予50万元奖励;评价为良好的,给予15万元奖励。每家机构仅奖励一次。
(2)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机构奖励
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奖励制度,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机构,按技术合同认定额万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
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经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备案)促成松山湖单位发生技术交易,按照技术转移服务费的50%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3.技术转移人才奖励
被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考核评定的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和国际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RTTP),获得证书后在松山湖连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1年,并促成技术交易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和2万元奖励。
注意事项
申报及审批时间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
审批时间:2021年9月前申报的项目,统一在10月份集中审批。逾期提交的,延期至下一年度第一批次集中审批。
材料要求#p#分页标题#e#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制定申报资料目录,并按照申报资料目录的顺序排列(资助申请表在最上面,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附后),采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装订不规范或未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报指南,即可了解申报条件、获取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至松山湖管委会A5栋211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09492870@qq.com。
联系人
松山湖科教局成果中心
卢先生:22891996
何先生:2289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