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强分租式厂房安全监管

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办日前制定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强分租式厂房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持续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我市分租式厂房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分租式厂房安全管理。

■东城开展分租式厂房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

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分租式厂房是指将独立厂房或厂区切割、分租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厂房。

为全面加强我市分租式厂房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的工作职责。

根据《方案》,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分租式厂房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对涉有限空间、粉尘爆炸、液氨制冷、锂离子电池制造、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类型分租式厂房的安全监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牵头对分租式厂房消防安全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基层巡查力量强化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违规住人行为的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其他部门依据职能,加强对分租式厂房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还明确,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分租式厂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做好分租式厂房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分租式厂房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持续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分租式厂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分租式厂房房东(含各手房东)、分租式厂房承租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及村(社区)的安全生产责任。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分租式厂房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持续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建立分租式厂房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在持续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组建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建立健全分租式厂房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形成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分租式厂房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实施“零容忍”。

在着力建立分租式厂房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要建立分租式厂房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全面摸排辖区内分租式厂房基础信息,建立分租式厂房动态监管综合台账。要建立分租式厂房技术防范管理机制,推动分租式厂房房东(含各手房东)设置视频监控中心,推广安装安全用电监测系统。要建立分租式厂房联合检查机制,确保工作专班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分租式厂房联合检查行动,每年必须对辖区内分租式厂房实现联合检查全覆盖。要建立分租式厂房房东(含各手房东)安全责任落实机制,通过推动分租式厂房房东(含各手房东)聘用专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租式厂房安全巡查、与各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举措,全面压实分租式厂房房东(含各手房东)主体责任。

狠抓工作落实

《方案》制定实施后,我市多个镇街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11月12日,东城街道安委办联同应急、消防、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下桥社区、上桥社区,对亿源科技工业园、天富工业园分租式厂房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组要求,各部门、企业要狠抓分租式厂房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落实,积极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探索分租式厂房治理的“东城经验”。

近日,虎门镇安委办也联合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北栅社区一分租式厂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发现,该分租式厂房属于“三合一”场所,存在违规住人和明火煮食、私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通道堵塞、电线乱拉乱接等隐患问题,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此,检查组当场对分租式厂房的管理人员和承租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查封了该分租式厂房,要求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马上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