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规模1个亿!东莞配套专项资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期专项资金规模1.07亿元,最高单项奖励资金达3000万元,并将连续实施三年。

2月17日,记者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从今年开始东莞将拿出上亿元专项资金,聚焦质量和知识产权领域,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2月8日印发实施,有效期三年。

新出炉的《办法》涉及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两个大类、28个资助项目一共147个小项,基本囊括了东莞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以及标准化战略的方方面面,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供覆盖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专利、品牌等领域的全方位资助服务,可以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推动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战略纵深延伸,促进东莞质量和品牌综合效益不断提升。

重新整合政策覆盖面更广

质量和知识产权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江介绍,作为国际制造名城,东莞在前些年已出台了政府质量奖、标准化、检验检测公共平台、专利、商标品牌等一系列惠企扶持政策,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来自市市场监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市国内有效发明专利量4.83万件,居全省第3;累计注册商标50.88万件,居全省第4。全市已建成包含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国家级计量中心、18个省级质检站、6家认证机构、398家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助推“东莞制造”实现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这次《办法》整合原有的政策措施并印发实施,是市场监管部门顺应新形势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一项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质量和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机构改革前,针对质量发展、商标品牌、专利等分别出台了三个资金管理办法,客观上这三块资助政策相对独立,难以融会贯通。

“为顺应机构改革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对现行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绩效评估,将原来分散在质量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资金进行优化整合,并对奖励方向和奖励标准进行了重新规划。”杜江解读称,这次《办法》重新整合之后,涉及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两个大类、28个资助项目一共147个小项,基本囊括了东莞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以及标准化战略的方方面面,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供覆盖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专利、品牌等领域的全方位资助服务,可以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

新增13个资助项目 资助力度更大

当前,东莞正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在“双万”城市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这对质量和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杜江解读称,和原有的资金扶持相比,《办法》从扩大资助范围、增加资助类别、提升资助额度等方面加大资助力度,充分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质量、知识产权发展动能,着力提升赋能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能力。

比如在标准化工作方面,首次将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纳入资助范围,支持东莞优势企业制定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标准,推动更多东莞中高端产品和服务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又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之前只对企业进行资助,新《办法》增加了对个人和机构的专利、商标权维权资助,资助额度也相应提升。

另外,《办法》还特别增加了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提高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维权成本,推动东莞品牌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从整体来看,《办法》覆盖的28个资助大项之中,只有4个是保留项目,另外11个作部分调整,13个是新增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资助项目包括事前资助项目、事后奖补项目、配套资助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四种类型。资金分配遵循“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用完即止”等原则,确保项目、资金可操作可落地。

据了解,今年已安排专项资金1.07亿元,市市场监管局将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绩效为导向,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激励作用,推动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战略纵深延伸,促进东莞质量和品牌综合效益不断提升。

延伸阅读

“1+2”:一个管理办法两个实施细则

《办法》为“1+2”结构,即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和质量提升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两个实施细则。《办法》共分10章42条,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文件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支持范围、预算管理、分配执行、申报审批、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工作部署,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或项目库储备情况,选取重点项目分步推开申报。年度内开展的资助项目,将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和“东莞市场监管”公众号上公开项目的申报指南,明确项目资助条件、方式、标准、材料、流程等重要事项,申报对象可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质量提升战略实施细则》

新增7个大项 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首次纳入资助范围

质量提升细则以标准化为突破口,融合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质量工作基础要素,在纵深推进质量变革战略各项任务上持续精准发力,推动“东莞质量”迈向新高度。

细则共4章21条,明确了14个大项80个小项。其中,7个大项为新增项目,包括:企业标准“领跑者”、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国际国内标准组织表彰及奖励、标准化专家工作室、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资助、杰出首席质量官资助。

1个大项为保留项目,标准化组织工作。6个项目做部分调整及扩充资助内容,包括:政府质量奖、制修订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示范区和试点示范企业、高端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和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及检验检测认证综合服务平台、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研究、质量发展重大工作探讨交流活动。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细则》

新增6个大项 均可申请资助

知识产权细则以激励创新为目的,融合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基础要素,在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服务,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转变,“东莞产品”向“东莞品牌”转变。细则共4章23条,明确了14个大项67个小项。其中,6个大项为新增项目,包括: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重大战略专项资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3个大项为保留项目,包括:商标和专利奖奖励、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和知识产权强企培育。

5个大项作部分调整及扩充资助内容,包括:发明专利和境内外商标注册、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金融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