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田制定《关于加强“双统筹”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沙田将在十个方面稳企纾困。盘点这十条措施,减租、降费、贴息、补贴消费等,全是“干货”。

减租
对承租沙田镇属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3个月租金减免,已缴交的租金可顺延减免;倡导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或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降费
2022年4月至6月,落实全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下调10%的惠企政策。

贴息
对在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中小微企业,最高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给予5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补贴消费
由镇财政统筹安排100万元,深入开展“乐购东莞约惠沙田”促消费专项活动。
补贴奖励商贸行业
支持批零行业重点企业稳定发展,对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名录且销售额同比增速超过全镇平均水平的批发零售企业按规定分类给予资金补贴。其中:本年销售额超20亿元(不含20亿元)的限上批发企业,对总量排名前两名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贴;本年销售额超5亿元(不含5亿元)但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限上批发企业,对总量排名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本年销售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限上零售企业,对总量排名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支持住宿餐饮业加快复苏,对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名录且在本年度营业额同比增速排名前三名的住宿餐饮企业,按名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

设“外贸高质量发展奖”
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市场采购等新业态进出口业务,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规模,不断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促进沙田镇外贸向更高质量发展。本年外贸进出口总量实现同比正增长,且进出口总额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对排名第1的企业奖励10万元,排名第2-5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排名第6-10的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鼓励企业开展市场采购,对依法在沙田镇登记、通过东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并有实际出口货物的企业(即境内发货人),对本年完成市场采购排名前3且总量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补贴降费“保就业”
鼓励及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本年用工人数比例提高10%及以上的企业按新增人员数给予招工补贴,按企业2022年12月份对比政策出台当月的参保人数进行计算。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和缓缴,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2022年4月至12月,阶段性降低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至0.5%。

鼓励工业企业提质增效
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扩大产能,优化生产效率,切实提升发展质效,并落实专人做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对获得市级技改资金资助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沙田镇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沙府[2020]4号)的相关规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配套资助,此外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顺利纳统的工业企业,经统计部门核定当年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且完成项目投资占比超过30%的,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
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
对积极申报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申报材料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1万元申报奖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小巨人”、省“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沙田镇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沙府[2020]4号)的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提升“双统筹”服务
建立重点企业领导挂点联系服务机制,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点包干服务,规上企业由镇领导、部门挂点服务,规下企业由属地村(社区)领导挂点联系,建立政企高效沟通渠道,落实企业走访服务,进一步压实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同时收集和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诉求,在保证企业符合防疫要求的情况下正常生产经营,协助企业申报有关补助,推动全镇经济稳定安全发展。

据了解,沙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有明确规定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企业进行扶持。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的规定,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