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第28号)
常平镇关于进一步

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第28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镇各类场所 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并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11月14日,全镇所有场所 (包括但不限于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村(社区)、小区、商户机构、公共交通等)一律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11月13日核酸检测记录方可出入。
二、11月15日起,全镇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批市场, 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方可出入。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其他防控措施继续按第27号通告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请广大群众、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决定和命令,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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