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起,东莞市公证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啦!

11月28日起,我市公证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啦!

11月27日下午,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东莞市东莞公证处、东莞市东部公证处、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发布《关于在东莞市公证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的公告》,为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与公证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我市东莞公证处、东部公证处、南华公证处正式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便民服务窗口”)。

11月28日起,企业群众可按需到我市公证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办理“全市通办”楼盘范围内的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商品房变更登记、存量商品房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共4项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继承、委托等公证服务以及纳税、民生服务同步申请、一并办理。登记部门完成审核后申请人即可在线获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纸质证书可选择EMS寄递或通过“便民服务窗口”领取。

《公告》还指出,如企业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向窗口服务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机构和税务局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优化。

记者获悉,企业群众可以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了解具体的办理相关业务类型及所需材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