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忠诚履职尽责,全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4万件,办结23.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6%和3.1%,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市中院受理2.8万件,办结2.4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提高到99.4%和83.1%,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市法院125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柯颖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守牢平安稳定底线,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犯罪,守好国家安全“南大门”。防范化解风险,稳妥处置房地产和金融领域重大债务纠纷。强化底线思维,依法办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6件,“团贷网”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严惩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和“帮凶”,袁钢志洗钱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主动排查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实质化解信访积案11件。
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办结案件691件,同比下降0.9%,对公交车上故意杀人的颜某志依法判处死刑。惩治“带疫偷渡”、跨境走私冻品等涉疫犯罪,办结案件47件,依法维护防疫秩序。常态化扫黑除恶,办结案件43件,执行到位“黑财”4471.7万元,常治长效成果日益显现。打击毒品犯罪,办结案件123件,同比下降38.8%,巩固禁毒斗争成果。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结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案件26件,彰显高压反腐坚定决心。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从严从快办结案件22件,其中龚某峰等29人诈骗案,为群众挽回损失超2500万元,守护好“银发族”的“养老钱、看病钱、救命钱”。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结案件12件,坚守住“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底线。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办结案件46件,对购买转发4万余条业主个人信息的房产中介黄某,从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办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6272件,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办结网络赌博、传销等犯罪案件67件,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的3862名被告人判处拘役、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等。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为289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便利参与诉讼机制,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落实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香港律师首次在莞参与诉讼。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办结案件592件。
二、护航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护航。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市中院《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提效率、降成本、兑权益为核心,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办结商事案件8.3万件,平均审理用时缩短9.2天。在省营商环境考评中,法院牵头指标排名全省前列。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举办“深入企业解难题、精准服务促发展”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44场。坚决制止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办结案件199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办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923件,助力“莞品出境”“莞企出海”。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第二法院对虎门某企业“放水养鱼”,促使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并顺利清偿百万元债务,实现企业发展和债权人保护双赢。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三合一”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办结知识产权案件4912件,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加强数据产权、数据隐私等司法保护,办结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电子商务等案件239件,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商标权、著作权保护力度,办结案件4474件,推动“东莞产品”向“东莞品牌”转变。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对307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比上升14.6%。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窃取公司核心技术的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市中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加强府院联动,完善一体化平台,推动企业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依法受理搜于特公司预重整案等破产案件712件,办结390件,处置债权421.1亿元,释放土地140.5亩,安置职工1102人,有序出清“僵尸企业”111家。支持丰海海运公司等8家企业重整再生,化解债务超400亿元,助力10家企业持续经营。总结尚城学校破产重整案经验,一揽子解决明珠幼儿园相关案件,让3000余名学生安心学习。
助力美丽东莞建设。落实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与环保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统筹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责任方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办结环境资源案件1855件,同比上升1.5倍。精准服务“双碳”目标,依法认定虚拟货币“挖矿”合同无效,助力绿色低碳发展。依法支持执法部门对逾期不整改的某电镀公司加重处罚,获评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三、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用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用心用情保障民生。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结各类民事案件1.8万件。妥善化解教育、医疗、住房等纠纷5395件,合理衡平当事人利益,超700件涉“双减”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畅通维权渠道,办结劳动争议案件7537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3.3亿元。准确界定新业态劳动关系,保障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从业者正当权利。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会同市妇联推行反家暴联动,发出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18份。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法官进校园”,深化“社工+志愿者”结对帮扶,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报道“独坐转椅的女童”案。加强司法救助,为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89.9万元,发放救助金435.7万元,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受害人摆脱困境。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升级“厅网线巡”四位一体平台,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线上就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一网通办”无接触服务大显身手,网上立案17.2万件,网上开庭、网上调解5.7万次,实现“审判不打烊、公正不掉线”。聚焦“送达难”,研发智慧送达平台,实现与“莞E申报”数据互通,送达法律文书119.4万份,全市法院公告送达率大幅下降。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全市法院“律师电子送达地址库”,律师登记率超七成,实现法院诉讼文书律师“秒收”。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办案周期缩短50%。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保持执行力度只增不减,努力把“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全年执结案件8.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42.7亿元,执行核心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强化执行联动,与28家单位开展联动协助,全面推进查、控、扣一体化建设。强化执行管理,出台执行实施风险防范规定,开展“执行零违规年”活动,执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强化执行惩戒,开展“莞薪无忧”等专项行动,重拳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司法拘留63人次,罚款169.1万元,追究刑事责任45人次。强化执行改革,第一法院首创“执行110+N”工作机制,打造警执一体化“东莞样本”,获最高法院经验推介。第二法院创新开展“车辆悬赏执行”,获评广东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优秀项目。
强化裁判宣示引领。加强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开展“六进”送法180场,发布法治报道1765篇。坚持以“小案件”诠释“大道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在吴某飞造谣“老夫少妻”案中,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网络暴力零容忍。在劳动者求职信息造假案中,依法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让不诚信者付出代价。在父子房产赠与案中,不支持有赌博陋习儿子立即过户的诉求,兼顾法理人情。在被狗追赶摔伤案中,判令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倡导文明养犬。在旧楼加装电梯案中,判令不得阻挠、妨碍,弘扬“六尺巷”美德。
四、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紧扣市域治理需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和推动诉源治理。升华诉调对接“1+2+3”机制,打造全周期诉源治理东莞品牌。与161家单位共建,推进法院调解平台进镇村、社区、行业,诉前成功解纷8.1万件,同比上升16.8%。打通与“莞邑调解”数据隔阂,实现人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创新商事调解,首聘台胞调解员、港澳特邀调解员调处跨域商事纠纷。松山湖成立首家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更加注重矛盾源头预防,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法治东莞考评,实现“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推进“诉源治理示范社区”镇街全覆盖,沙田法庭建立“幸福港湾诉源治理中心”,将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办结违建拆除、征地拆迁等行政诉讼案件3850件,行政非诉案件1.2万件,依法保障CBD中心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会同市司法局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刘旺先副市长等领导带头,出庭应诉率大幅上升到75.4%。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功促成和解、撤诉408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提出司法建议74份,组织庭审观摩、培训授课14场,解答执法疑难113项,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持重心下移,优化基层司法供给,为基层法院选任员额法官37名,补充司法辅助人员248名。第一、第二、第三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0.7万件,结案总数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凤岗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高起点推进凤岗人民法庭建设。以“大法庭、小法院”工作思路,探索“湾区人民法庭”建设新路径,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向全国法院推广。
五、深化司法各领域改革创新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创新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放权与监督并重,落实权力责任清单,突出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责任,加强“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切实规范审判权力运行,1834件案件依程序登记备案。履责与督责并行,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院庭长承办案件5.4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3.4%。考绩与追责并举,强化评查纠错防错功能,组织评查案件576件次,结果同步反馈督察部门,倒逼法官、合议庭更严履职尽责。
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刑事速裁专题调研,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结案件超1万件,87%案件30天内办结。推进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独任制优势,为审判“提速赋能”,组建速裁团队61个,办结案件6.1万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19.2%,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勇担试点任务,出台工作指引,探索特殊类型案件提级管辖,推动实现基层实质化解、中院定分止争。
加强全周期精细化审判管理。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以全周期审判管理一体贯通两级法院,促进收结案动态均衡和良性循环,推动审判质效一体提升。前端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强化诉调对接,源头化解矛盾;中端优化“分调裁审”,落实繁简分流,清理积案“去包袱”;末端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加强案款清理,兑现胜诉权益,实现立审执全链条增效提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两升三降”考核指标排名全省法院前列。
六、持续锻造高素质法院铁军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四化”建设,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党建引领凝心铸魂。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实施“关键卡点”专题调研23项,谋划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思路举措。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把“两个确立”内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干警政治忠诚持续筑牢。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面落实“双报到”,906名干警走进社区、企业,解民忧、纾民困,得到群众衷心认可。
提升能力增强素养。加强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让干警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考验成长。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两级法院干警全覆盖。突出实战导向,开办“莞法讲堂”,聚焦实务问题,让法官培训法官,办案中学习办案;开展调研、案例、裁判文书竞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25篇论文、案例、裁判文书荣获省级以上奖励,市中院何飞法官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自我革命正本清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基层法院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构建“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协调机制,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监督管理闭环。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规范干警家属任职回避,加强离任人员从业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是做好全市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不折不扣落实。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逐项办理代表审议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妥善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件。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4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71人次。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6次,办结再审抗诉案件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去年新冠疫情反复延宕,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防控措施,统筹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更好保障正常的审判执行秩序和群众司法需求。聚焦“六稳”“六保”任务,率先出台“稳企保链二十条”,以司法力量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闻令而动、尽锐出战,累计3757人次干警投身抗疫一线,协助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用实际行动书写法院人的政治本色与使命担当。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人案矛盾未能根本性扭转,制约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诉源治理、办案增效提质有待进一步加力;基层基础建设仍然存在短板,运用现代科技赋能审判执行工作有待进一步升级;从严管党治警还需常抓不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总体安排
2023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我市奋力在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实现新提升。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本色。
二是强化使命意识,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实现新提升。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持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东莞品牌”,助力我市制造业当家,加快打造科创制造强市。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三是强化为民意识,在司法便民利民上实现新提升。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获得感成色更足。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便人民群众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久久为功推进全周期诉源治理,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四是强化担当意识,在深化改革创新上实现新提升。统筹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为改革提供“东莞样本”。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管主体责任。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推动审判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
五是强化铁军意识,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实现新提升。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惩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明法院生态。抓好高层次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重任的干警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三个务必”,奋力谱写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和事件的说明
1.“团贷网”非法集资案。2022年12月,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派生集团罚金16.1亿元;派生集团原董事长唐军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150万元;派生集团原总经理张林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10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2.袁钢志洗钱案。袁钢志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外汇兑换业务,明知曾某某等人从事走私犯罪,多次帮助其非法兑换外汇并将资金汇往境外,金额达人民币约1.7亿元。2021年6月,第一法院以洗钱罪判处袁钢志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万元。2021年9月,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9月,该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3.龚某峰等29人诈骗案。龚某峰等人通过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骗取被害人款项超3900万元。2022年12月,第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龚某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市中院。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4.搜于特公司预重整案。2022年10月,债权人向市中院申请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经审查、调查,市中院同意其预重整申请,并引入意向投资人,推动各方共同选定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5.丰海海运公司。丰海海运公司曾是我国最大的民营危化品船运企业,因经营持续困难进入破产程序。第三法院通过引入船舶租赁方、共益借款,同时创新采用债权人推荐方式成功招募投资人,化解债务113.2亿元,实现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多方共赢。2022年9月,第三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
6.尚城学校。尚城学校因违规为其实际经营者债务提供担保被申请破产,是全国首例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法院参照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紧密结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特点,妥善推进重整工作。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在市教育局、南城街道办等单位大力协调支持下,成功引入第三方投资人,最大程度提高债权清偿比例,让1500余名学生有学可上。
7.明珠幼儿园相关案件。明珠幼儿园与鸿兴购销部、大冠统公司是关联企业,因无法清偿债务被申请破产。鸿兴购销部、大冠统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实际用于明珠小学、明珠幼儿园经营。第一法院借鉴尚城学校处置经验,运用“和解+重整”一揽子解决债务清偿、企业生存和民生教育等问题,成功化解约3亿元债务,保障小学、幼儿园正常办学。
8.虚拟货币“挖矿”合同。深圳某科技公司向东莞某模具公司采购散热片等元件,用于组装“矿机”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后因模具公司违反协议,被科技公司索赔100万元。2022年6月,第三法院认定双方的协议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无效。2022年11月,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独坐转椅的女童”案。3岁女童独坐转椅时,被7岁女童转动椅子甩出受伤。第二法院认定3岁女童受伤的主要原因为7岁女童对转椅施加外力,3岁女童监护人和照看人监护缺失也是受伤原因之一,判令7岁女童一方承担6成责任。2022年5月,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执行110+N”。第一法院组建“执行110”快速行动中队,以“警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协同执行部门制定大要案执行方案,为安保戒严、应急处理、司法拘留等关键节点提供保障,融合查人扣车、流程规范、异地协作执行等“N”配套机制,跑出案件执结“加速度”。
11.“车辆悬赏执行”。为解决找人、扣车难题,第二法院于2020年起探索“车辆悬赏执行”工作机制,以申请执行人自愿为前提,多平台发布悬赏公告,与网上拍卖平台协作,高效兑现债权。截至目前,共发布5期悬赏公告,查扣车辆237辆,执行到位金额超4100万元。
12.“大法庭、小法院”。市中院紧扣我市特殊行政架构和乡村产业特色,以“大法庭、小法院”工作思路,聚焦乡村司法供给、群众需求、社会治理、产业振兴,探索“湾区人民法庭”建设新路径。2022年6月,入选最高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13.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善审级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2021年10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院启动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明确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14.“两升三降”。2022年省高院考核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的重点指标。“两升”指结收比上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三降”指收案数下降、存案数下降、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下降。
15.“稳企保链二十条”。2022年3月,市中院出台《关于服务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保障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的二十条措施》,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确保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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