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管领域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我市将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管领域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各类事故风险。

督促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自主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各类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根据《方案》,此次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制造、烟花爆竹企业。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方案》还为各镇街(园区)制定了整治期限。

建立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分为排查摸底阶段、提质攻坚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在排查摸底阶段,各应急管理分局要对本辖区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制造、烟花爆竹企业数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建立完善监管台账。要确保每一家应管企业都有具体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指导和巡查检查,做到应管尽管。

在提质攻坚阶段,各应急管理分局要组织召开一次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会,由各专职安全员片长通过“线上+线下”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宣贯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确掌握专项行动要求和具体做法。各应急管理分局要组织专职安全员向应管企业逐家发放《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告知书》,确保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签收,并张贴在显眼位置。

各应急管理分局要持续做好专项行动的业务指导工作,确保企业按要求落实。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行刑衔接”落地,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及个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在检查验收阶段,企业完成自查自改后,各应急管理分局要组织专职安全员上门对照“安全生产验收清单”逐项检查验收,并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回头看”。对于经多次督促提醒均不落实整改的企业,由应急管理分局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和抽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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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们检查走访时发现企业仍存在大量安全生产基础性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成为制约我市安全发展的短板。今年,我们将持续加大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7项法定职责,做到定责任、建制度、抓培训、保投入、除隐患、强演练、报事故,未履职尽责的将依法处罚。在此特别提醒,《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危险作业罪”,对于未发生事故,但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市已联合查办相关案件25宗,刑事处罚6人。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请各企业积极配合,对照各应急管理分局发放的“自查清单”抓好自查自纠,并及时反馈自查情况。属地应急管理分局将全力做好指导服务,并及时组织专业人员上门检查验收。对于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企业,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

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决不能以突破安全底线为代价!让我们共同为东莞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