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高处作业情况。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小、四周临空、垂直交叉作业,作业环境复杂,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高处作业有“三宝”,要严格遵守“五个必须”“六不施工” 记者 陈栋 摄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2起高处坠落事故,给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工地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实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
近日,市安委办对高处作业安全防范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高处坠落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高处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既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项目的排查,也要加强对民房建设、商铺装修等零散工程的监管,全覆盖督促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做到“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确保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站立在安全位置、安全带合格且系挂在可靠挂点、临边和孔洞等危险区域均规范落实硬质围栏、安全网、安全绳等防护措施,同时还要重点加强“节日、假日、班后、夜间”等四个时段的现场管理,严禁风险不清、交底不明、防范措施未落实即开工,严禁外包项目以包代管、违法分包和转包。
推动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入心入脑
市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开展典型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督促企业、工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用电作业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依法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危险作业安全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资源,积极发动各村(社区)等贴近市民群众的宣传力量,并主动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推动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七个不准”、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危险作业硬措施入心入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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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六不施工” 预防高坠事故
高处作业事故一旦发生,十分惊险。那么如何预防高坠事故发生?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众号曾科普开展高处作业有“三宝”,要严格遵守“五个必须”“六不施工”。
其中,“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六不施工”是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
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建设单位必须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必须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企业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危大工程必须依据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编制人必须是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危大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施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必须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建设单位必须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必须经施工、监理企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资料必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