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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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4月2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常平镇卢屋村荔园工业二路8号2栋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对废气收集管道及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第一时间对废气收集管道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上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恳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方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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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