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有网友向极目新闻反映,5月4日,一名男子在西安临潼区街上殴打一名女子,引起公愤。
临潼区新丰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接到警情后,警务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初步了解,二人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纠纷当街发生口角、冲突。新丰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二人已被批评教育。临潼区一权威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经调解,二人事发当日已回家。(据5月6日极目新闻)

从目击者拍摄的视频可见,所谓的“口角冲突”,其实就是该男子对女子的单方面暴力殴打,男子拳打脚踢,还用鞋侮辱性地抽打女子,而女子被打倒在地,只能伸手遮挡,场面令人揪心。当地警方和其他部门却惊人一致地用“家庭纠纷”“夫妻矛盾”来定性此事,对二人批评教育一番了事,这种轻描淡写地处理,合法吗?合理吗?合适吗?
若二人素不相识,当街对人实施暴力行为,至少会面临治安处罚;为何一旦有了“夫妻”关系,暴力就被蒙上了“家庭纠纷”的柔化滤镜?有网友的质问一针见血:难道结婚证就是合法“打人证”?
当地相关部门如此处理此事,并且毫不避讳地公布处理结果,暴露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仍深陷“家暴是家事”的陈旧观念泥潭。在他们看来,夫妻间的暴力行为似乎就可以被区别对待,可以被简单地归为“家庭矛盾”,这不仅反映出他们对法律认知的不足,更是对人身权利保护的漠视。
不分轻重地将家暴视为家庭矛盾,一律“调解”处理,很容易让家庭成为暴力的法外之地。首先,向施暴者传递错误信号,暗示家庭内部的暴力可以不受惩罚,助长其嚣张气焰。其次,让受害者陷入更深的绝望,认为求助也没有用,只能默默忍受。更可怕的是,这种处理方式默认了“家暴处理从轻”,消解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当执法者自己都对家暴网开一面时,又如何要求普通民众严肃对待?
令人欣慰的是,事发时有人拍视频取证,也有围观者劝阻并报警,还有市民拔掉三轮车钥匙防止男子逃离,等待警方到来。这也表明很多人已经明白公然实施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不会袖手旁观,也坚信法律会给予公正裁决。这反映出公众对家暴的认知显著提升,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愈发强烈。
自从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之后,“反家暴”就已上升到国家层面,“家暴不是家务事”日益成为公众常识,执法人员更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家暴的认知不足,存有偏见,私自抬高告诫制度的适用门槛,处理家暴案件时习惯性地“和稀泥”“轻轻放下”。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从每一个个案入手,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反家暴培训,彻底摒弃“调解优先”的惯性思维;及时建立明确的家暴案件处理规范,杜绝执法随意性。同时,应完善监督机制,对敷衍处理家暴案件的行为追责,倒逼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没有任何理由能为暴力开脱,家暴不是家庭纠纷,而是必须根除的社会毒瘤。面对家暴,执法者的每一次纵容都是对暴力的默许,而每一次严格执法则是对文明底线的捍卫。唯有让法律长出“锋利的牙齿”,对家暴行为露头就打,才能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桎梏,给受害者“站出来”的勇气。当每一起家暴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时,“制止家暴、人人有责”才能真正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