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不能任性,任何决策都需经得起法律的审视。
上班之前,所有员工必须集体读名著1小时?
据九派新闻报道,5月21日,一网友发文称“找工作遇到了最疯的公司”。配图显示,此公司要求所有员工早上7时至8时在家开视频会议读名著。22日,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联系到该公司,其人力资源总监提出了相同的要求,并表示这是公司的读书文化,系公司领导要求。谈及是否有加班费,该人力资源总监称,“不算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至于为何要将阅读时间设置在每天早上的7时至8时,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女士解释,这是由于公司领导希望员工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目前要求员工主要阅读的书目为《孟子》《论语》。

↑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提出的招聘要求。图据九派新闻
公司若是因为倡导读书文化而鼓励员工读书,这没有问题,但将其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在非上班时间要求读名著,且以开视频会议的方式,就实在难言合理。强行占用员工上班前的休息时间,何止是搞形式主义,纯粹是强人所难。难怪应聘的网友直言“遇到了最疯的公司”。
特别是每天早上7时至8时,不属于工作时间,有的员工需要送孩子上学,有的可以从容地多睡一会儿,这都是员工自己的安排。公司强制员工在此时间段学习,是对员工的不尊重,也有越界之嫌。而且,让员工每天执行早读,或已构成非自愿的“隐形工作时间”,涉嫌变相侵占劳动者休息时间。而该公司认为“不算加班”,没有加班费,也已涉嫌违反劳动法。
诚然,企业文化需要共建,前提是不背离员工诉求,更不应强制性构建,否则便适得其反。更值得追问的是,除了爆料的应聘者,为何所有在职员工都没发声?是心悦诚服地接受,还是因为“人在屋檐下”敢怒不敢言?
说到底,公司管理不能任性,任何决策都需经得起法律的审视。推行培训活动,共建企业文化,不妨放在上班时间,若与员工实际需求冲突,就要掂量是否侵害员工合法权益,就要判断是否存在以管理意志强加于人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论如何,都不应以牺牲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代价。
红星新闻评论员 彭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