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主必看!车位新规正式施行,操作指引公布

8月23日,《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车位新规”)正式施行。车位新规要点如下:

1.核心原则: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禁止“只售不租”。

2.购买限制:可售车位配比(可售车位、车库配比,是指建筑区划内可售车位、车库套数与房屋套数的比例)≤1:1时,每套房屋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或车库。配比>1:1时,可按流程依次进行两轮销售。(第一轮每套房屋业主最多只能购买1个车位,180天后第二轮销售可增购1一个车位)。销售时间满3年,业主可按照实际需要购买车位。

3.出售条件:建设单位出售车位,须依法取得车位权属登记及现售备案证书。

4.出租规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可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人,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8月20日发布《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销售操作指引(建设单位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根据操作指引,车位销售流程为:1.商品房销售阶段车位、车库租售总体方案公示→2.车位、车库销售阶段租售具体方案公示→3.车位、车库购买资格审查→4.办理车位、车库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买卖双方应在东莞市房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办理购买资格查册、车位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业务,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dggezf.dg.cn/zhfc/ibasem/web/page/login/login.html。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车位购买资格查册业务为1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当日不计算在内)。车位购买资格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一个月。如存在有效期内尚未使用进行买卖合同网签的查询结果,将可能影响购买人申请其他车位购买资格查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