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家出走5年,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准许

内蒙古呼和浩特,男子包某和女子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在2012年结婚,过了几年的二人世界,有了孩子后家庭负担更重了,包某负担不起家庭开支,选择离家出走。哈某让包某回家,包某一开始还能联系上,后来就联系不上了,哈某自己带孩子、照顾老人5年后包某仍未回家,失望的哈某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赔偿:要求孩子由哈某抚养,包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5万元。

法院审理后准许离婚,判决包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向哈某支付2万元离婚经济补偿,驳回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