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被正式评定为工伤十级伤残

12月17日,“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发文说,“近日收到了我的精神工伤伤残等级证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残十级。”

崔丽丽写道,“它意味着,国家法律正式承认:职场性侵所造成的、看不见的精神创伤,与身体伤害一样,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这又是一次重大突破。”

公开报道显示,2023年9月22日,作为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当晚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次日凌晨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豪性侵。2024年4月2日,法院认定王豪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刑事判决生效之后的第16天,崔丽丽所在公司以其“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开除。之后,她一边接受心理治疗,一边开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维权之路。

2024年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崔丽丽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因不服工伤认定,德科智控公司于2025年1月提起了行政诉讼。今年5月,该工伤认定案开庭时,庭上出现了王豪的一份笔录,但这并未改变最终结果。7月16日,工伤认定案宣判,判决驳回公司方的诉讼请求。之后德科智控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这是国内首例受害人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