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反对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定义层层加码,首先舆论不要搞加码解读

反对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定义层层加码,首先舆论不要搞加码解读。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没有阐述夫妻、情侣私密分享涉性信息属于“传播淫秽信息”,但是一些报道和评论却朝这个方向做了过度解读,认为个人通过微信分享传递相关信息也是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打击对象,这样不好。这种加码解读很容易导致舆论场的认知混乱,并可能误导基层执法。

再细的法律也有模糊地带,正常情况下,对模糊地带的解读应该朝着宽松的方向进行,特别是涉及民生和大众利益的事项,尤其不应朝着严厉的方向揣摩、推动。越管越对,越严越好不应成为涉性领域的价值取向,也不应是其他事情不明朗时的默认方向。

“食色性也”,对于天性一定要留下应有的空间,这是社会治理的要义之一。无论保护人权还是鼓励生育,维护人们围绕性的正当权益都是不应动摇的原则。

如果舆论先把尚未开始执行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朝着打击情侣之间的情趣行为方向解读,并且将之合理化,那么基层公安势必会产生严管苛究的加码压力,事情接下来的发展方向就可能与立法初衷产生矛盾,甚至南辕北辙。

在维护人们正当性权益的方面,舆论首先应当是支持宽容的力量。老胡作为老媒体人、老网民,冒昧做此建议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