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上班11天死亡,饭店补偿16万

郑峰在山西忻州的一家饭店从事厨师工作二十余年,十几天前,他在同为厨师的朋友介绍下一起前往A饭店工作,约定月薪一万元,春节期间工资按双倍计算。2月15日正值除夕前夜,因担心春节期间旅客太多,郑峰便于当日7时许提前到岗、开始工作。

饭店老板张平名下共有A、B两家饭店,相距一公里,其中B饭店的租房合同将于3月初到期,于是张平打算在关闭B饭店后继续经营新开的A饭店。这期间郑峰与介绍人朋友分别在A、B饭店当厨师,做早中晚三餐,晚上工作结束后都在B饭店休息。郑峰在A饭店工作的第11天凌晨5时许,原本应该已起床洗漱的他被发现已没有呼吸。

“他确实是一个好员工,人很老实、做事认真,那段时间都没能好好过年,给我们帮忙、干这干那,真的不容易。对于这个员工的去世,我们心里也非常难过。”饭店老板赵飞说。赵飞表示,目前B饭店的房租到期已闭店,由于A饭店生意不好,加之这场意外,刚开业的A饭店也已停业,除郑峰的补偿款外,他还赔了房东十几万元。“如果生意好的话我们肯定还会继续开,不可能赔钱,但事实是没有生意可做。”赵飞透露,警察在郑峰的房间内找到不少护肝、除湿气的药物。雇佣前他曾问过郑峰身体有没有高血压、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当时郑峰回答没有,只是湿气重。

厨师上班11天死亡,饭店补偿16万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告诉九派新闻,厨师加班后下班回家,半夜睡觉死亡,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情况属于已下班、已睡觉,半夜突然死亡,恐怕无法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除非尸检认定,死亡直接由过度劳累、工作强度诱发,无其他明显自身疾病史或排除自身疾病主导,才有认定的可能性。他进一步解释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强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