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溪生态环境分局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着“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但仍有企业认为打击力度会减,于是选择顶风作案;也有企业认为检查不会“回头看”,于是选择一错再错。
为避免企业产生此类侥幸心理,今年6月份以来,清溪生态环境分局逐步将夜间环境监管形成工作常态,实现了对辖区内企业的7天24小时无间断、高频次监管。

8月7日,清溪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香芒西路的东莞市联旺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设喷油、CNC雕刻、超声波、丝印、抛边、烘干等工序以及喷油机1台、抛边机18台、超声波清洗机3台、丝印机18台、CNC雕刻机45台、烘干线2条等生产设备。其中,丝印、烘干工序以及CNC雕刻、超声波清洗、抛边工序所配套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此外,该企业未设危险废品仓,危险废品存放于一般固体废品仓中,且未能提供危险废品转移合同。鉴此,执法人员当场作双笔录取证,并由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下一步处罚。

10月16日凌晨4时,清溪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东莞市联旺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正进行生产。其丝印、烘干工序所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部分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经管道收集后,排放到大气中;CNC雕刻、超声波清洗、抛边工序所配套的废水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
时隔两个月,前述违法行为尚未整改完毕,后述违法行为“接踵而至”。该企业对环境执法置若罔闻,一错再错,是极其不自律且无公德心的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对其相关违法行为制作了双笔录,并拟移送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处罚。
接下来,清溪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以高压环境执法态势,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从严查处。并呼吁广大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主体责任,自觉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共同维护清溪生态环境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