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清溪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群众反映称,清溪镇荔河街附近有工业废气扰民,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片区涉气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当天下午3时许,执法人员来到东莞市润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设注塑、喷漆、烤漆、移印等涉气工序,其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排放。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固废仓库设置不规范;楼顶的水喷淋塔未正常运行,淤积有大量残渣;活性炭未及时更换,活性炭装置内部活性炭呈灰白色,附近散落有废活性炭;楼顶有焚烧过的网版、挂钩,表面上均有油漆,已造成二次空气污染。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水喷淋未正常运行、固废仓库未规范设置等行为进行“双笔录”处理,并责令其立行整改。
清溪生态环境部门表示,该企业不重视环保责任,未定期检查和维护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导致设施成为摆设,未起到污染防治之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企业将面临高额处罚。
接下来,清溪镇将进一步加强对该类型涉气企业的巡查力度,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发现一宗、严处一宗,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的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阅读延伸
清溪生态环境部门呼吁广大涉气企业,切勿贪图眼前蝇头微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应警钟长鸣,自觉守法并承担环保责任,落实好以下几点工作:
1.配套有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需定期进行捞渣,确保水喷淋正常运行。
2.配套有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需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做好台账,废活性炭要及时入库防止散落在地造成二次空气污染。
3.涉气车间需做好密闭工作;需车间通风企业采用环保空调代替抽气扇进行车间换气。
4.需脱漆作业的企业依法采用脱漆剂等环保方式进行脱漆,切勿露天焚烧沾有油漆的网版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