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立法

澎湃新闻记者 袁杰

  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法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草案)》正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明确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体系建设三个方面的重点:支持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重大理论问题研究、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重大实践经验总结;围绕重大学术理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同时,《条例(草案)》明确了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的重点方向,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求和重大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构建供需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定期发布决策咨询需求信息,引导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等,并对购买研究成果与服务作出规定。

  201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进行部署,提出“加强相关领域立法,保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要求。《江苏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将《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列为2022年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