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个群体具有个体性强、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等特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今年的广东两会上,住莞省政协委员曾香桂提交提案,呼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
现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复杂
“前期经过多次调研以及与劳动者面对面沟通,了解到货运、网约车行业受经济萎缩和疫情影响,均出现运力过剩、行业内部供需平衡失调、平台争夺市场,运价相互走低等现象。”曾香桂说,市场供需不平衡,反映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面临的现实困境。

▲住莞省政协委员曾香桂
曾香桂认为,当前,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是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具有个体性强、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等特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市场供需不平衡、用工不规范、劳动安全风险系数大、参保率较低、劳动保障制度缺失。
“新业态平台企业存在规避用工关系的情况,大多数以第三方合作企业、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开展运营业务,新业态劳动者由第三方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曾香桂介绍,从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的保险情况来看,主要以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主,仍有受访者表示企业没有为其购买任何保险,同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的购买率较低,其面临的职业替代风险、职业伤害风险、疾病风险与养老风险也不可忽视。一方面是很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知道可以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认为他们是合作关系,不愿意为他们购买社保。
曾香桂认为,新业态劳动者处于底层弱势地位,新业态企业往往会通过限时送达、催单等方式保证服务质量,忽略了劳动安全隐患的防范,新业态劳动者维权难度较大。
建议: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21年4月,广东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将新业态人员纳入单项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可以单项购买工伤保险。曾香桂建议,各部门加大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及社保知识,最大限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参保率,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定期开展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送政策上门,提供政策解读、知识普及等,提升参保覆盖面。
曾香桂认为,新业态平台企业存在规避用工关系的情况,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不清,网约配送行业存在平台派单、算法规则不透明等问题,造成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她建议,网约配送行业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对网约配送行业进行常态化规范管理。
“由于大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都没有与用工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缺乏依据,不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他们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曾香桂说,建议有关部门强化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咨询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事件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责对其管理和服务的企业用工行为进行规范指导,要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有关劳动安全健康、社会保险、劳动标准等方面的条款,保障现有网约车、货车司机、网约配送员等的基本收入需求,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作业,保障派遣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