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清溪镇获悉,清溪镇制定发布了《清溪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招商引资、五外联动、民营经济、消费升级、要素集聚等七大方面,提出40条措施,设立6000万元“清溪镇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致力推动清溪经济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40条具体措施中,就有30多条涉及资金支持,奖励及补贴金额从3万元至最高补助500万元不等,此外还在人才引进、减费降税、融资担保贴息、人才安居房及子女入学、金融政策支持、全方位优质服务等方面给予一揽子优惠政策措施,这场政策“及时雨”的“含金量”十足。
亮点1
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立孵化载体,进行研发投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开展工业设计,获得国家、省级专利、商标等的,可获得奖补。
亮点2
以先进制造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工业产值取得相应增长、达到相应规模,扩大技改投资,“新升规”“再次升规”,获认定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外资企业通过利润再投资,制造业企业产销分离并销售额达到相应规模等的,可获得相应奖补。
亮点3
以招商引资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协助引进符合清溪镇产业定位的优质项目或龙头企业,全过程参与对接考察、签约落户的,按照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符合清溪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主”及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迁入或注册当年营业收入达到相应规模,可获得相应奖补;企业实施增资扩产的,可获得相应补助。
亮点4
以五外联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外资企业原地增资扩产、深度参与本土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清溪”建设,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将周边业务剥离外包,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参加相关展会可获得相应资助。
亮点5
以民营经济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
设立“清溪民营企业家日”,评选优秀民营企业家,颁发“清溪民营企业家服务卡”,设立清溪镇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奖,落实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策,对民营企业创建智能工厂(车间)给予奖励。
亮点6
以消费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于年度、月度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度销售额达到相应规模的批发、零售重点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相应规模的餐饮业、住宿业重点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取得相应增长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获得相应奖励。
亮点7
以要素集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承租清溪镇属物业的市场主体,2023年给予3个月租金减免;按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以及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获得在莞银行机构新发放的相应额度信用贷款给予相应贴息;对建立研究生工作站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进入企业联合培养的工程硕博研究生给予补贴;2023年统筹保障性租赁住房660套,统筹共有产权住房144套,统筹企业子女学位100个以上。

此外,清溪将在五年内打造4500亩连片产业空间,建设现代化产业园区、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支持村(社区)通过村自建、村企合作、镇村合作等形式,将旧厂房改造建设高新科技工业园。
“40条措施”由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由镇经济发展局会同投资促进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资产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政务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办、财政分局、司法分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