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习律师的实习“倒查二十年”?青岛律协想要干什么?

昨天,青岛市律师协会发给“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调阅案卷通知书》和律所《对调阅案卷通知的回复》火了。

律协的《调阅案卷通知书》是命令式的:

本会已对你所实习人员张文鹏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向你所调取张文鹏领取实习证之日起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

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回复如下:

1、律所是接受实习律师实习并出具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责任主体,因此,如果实习律师涉嫌存在违反实习规定的情形,协会似乎应首先向律所通报有关具体违规事由,不应“越过”律所而迳行调查……

2、既然已经立案调查,说明已经有了具体的违规事实,请结合具体事实说明需调取的具体案卷,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规则依据。

3、笼统地调取张文鹏领取实习证之日起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显然已经超出调查所需要的范畴,是有罪推定的思维反映,欠妥,请斟酌

4、卷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非依法定要求不应随意向包括协会在内的第三方提供。请理解。

5、不希望这样的调卷行为是奉命而行,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一言以蔽之,律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无权调取涉及公民隐私的卷宗材料。

最后,告诉律协,请履行法律赋予你的职责,干好你该干的事!

事实上,张文鹏本人在此之前已经收到了对他“立案调查”的通知书,理由是“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

张文鹏“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违反了什么规定?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是如何损害的?律协在发给张文鹏的“立案通知书”里给出了证据:

张文鹏说错了吗?律师法明文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考核的主体是律所,备案的主体是司法局,张文鹏说的没问题呀!

问题就出在张文鹏说了大实话,挑战了律协的权威。你张文鹏讲法是不错,但律协是讲“脸”的组织,这个“脸”你不能打,还得给不是?

张文鹏偏偏不给律协这个脸,人家私底下打招呼要求他删帖,比如说律协的年检和面试是世上雕花,他们也觉得“屎没面子”,就打电话给律所主任让“自行删除”,张文鹏不但不删,还认为律协是滥用职权,发帖“坚决反对,公开谴责”,提醒律协不要“肆意妄为”。

不但不服管,张文鹏还拉了一个“举报律协操作群”,直言要“整顿官办律协乱发文件吃拿卡要”。

于是,青岛市律协老太太抹口红——给张文鹏点颜色——直接对他立案调查了。事实上,律协只是一个行业自治协会,张文鹏非律协会员,因为说了几句大实话,就拿立案调查来说事,只能说,律协的某些人膨胀的已经不认识自己了。难怪网友们评价,律协在“猪鼻子插葱——装大象!”

针对青岛市律师协会给“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所发的《调阅案卷通知书》, 是这样公开回应的:

没事找事,无耻之尤。

张文鹏说,申请律师执业是向司法局申请,而不是向律协申请。官办律协的红头文件的名字就是错的,叫《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这也奠定了后续一系列肚脐眼儿放屁的越权错误,官办律协搞起了面试,审查别人能不能当律师。但是,许可权在司法局,和律协根本没半毛钱关系。

根据知名法律行业自媒体“法度Law”此前发布的文章《张文鹏为什么拿不到律师证》一文:

张文鹏系山东晓林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于2023年1月取得实习证,至今已满一年实习期;

按规定,张文鹏可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即可取得律师证、正式执业;

但据青岛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不愿让张文鹏通过面试,不给他发律师执业证;

张文鹏所在的律所,多次与青岛市司法局沟通,但对方始终未能说出不让张文鹏通过面试、不给发律师证的具体原因。

张文鹏认为,这是因为他数年来一直在坚持维护实习律师权益、举报律师协会偷税漏税、举报律协会长等人行贿等,而遭到相关人员打击报复、被“恶意”限制执业

根据自媒体的文章,2018年,张文鹏到深圳一律所实习。但最终深圳律协未通过其面试考核。张文鹏遂将深圳律协诉至法院。张文鹏在深圳律协的答辩状中,发现了后者涉嫌偷税漏税的线索。

2021年8月,深圳市税务局作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简要告知书》,查补深圳律协税款及附加75万余元、罚款2万余元,并对张文鹏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了感谢。

知名自媒体“人我场”透露,近年来,张文鹏也参与举报、披露了多名律协领导行贿事项。

例如,原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向法官行贿20万元、原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向教育系统官员行贿5000欧元等事的披露过程中,均有张文鹏的身影。

此外,张文鹏还多次公开发声,呼吁相关部门认真审视当前律师实习制度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呼吁律师协会依法履行职权,呼吁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实习律师、正式执业律师的合法权益等

今年是张文鹏做实习律师的第七个年头,他说,“作为一个法律人,如果连自身的合法权益都不维护,如果遭遇不公却选择忍气吞声,如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而视若无睹,那还是一个法律人吗?”

这里要说一下晓临律师事务所。近年来,该所主任于凯律师等人多次实名举报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向官员行贿”。去年8月,律所兰庆洲、于凯、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五位律师(法律工作者)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