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邪恶,将“13岁女孩被多名公职人员侵害”称为负面!

文|木白

昨天晚上,回家的路上看到澎湃新闻的这则13岁女孩被侵害,有三名公职人员参与的新闻。而后没有回家,便打开电脑写的文章。

有点仓促,这件事的细节,个人觉得作为家长应该看一看;

在报道上可以看到,这个女孩的家庭环境,父亲母亲感情不合,2022年分居,而后父亲做小生意,还要带三个小孩,疏于管教。这个女孩呢,上初中之前学习成绩很好,还担任班干部,但到了初中之后,因为这种家庭氛围,缺乏安全感,才开始转变,认识了初二的高年级男生,抱着能被保护的心理,但不曾想认识的却是牲畜。

也就说,侵害这个女孩的除了上面的公职人员,初始的犯罪者都是在校的学生,而且不仅仅一个,而是六个。

但由于年龄原因,均未成年,2024年5月20日,新化法院一审判决,6名在校学生被告人均犯强奸罪,其中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个月;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这件悲剧的发生,初始的原因,家庭因素占据主要,而后续的校园因素是走下滑坡的终点,若不,她也不会认识那些公职人员,而后被侵害。

责任,小畜生,恶鬼,这是相辅相成的三个关系。

二,

我在写这件事的时候,想到的是什么。

譬如,黄姐家的十几岁的女娃,我一直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在每次看到这个娃的时候,我心里是有着看一棵树苗的感觉,就是那种一个新生的从嫩芽,到抽枝,再到慢慢长成了小树苗。而对于小树苗,无论是家长还是其他的长辈,我相信都是会倾尽心力来呵护成长的。

也是因为这个概念,当我看到一个13岁的女娃被那么多的人侵害,还有着一些道貌岸然的公职人员之后,我心里是极度愤怒的,是有着一种膈应在喉咙里的鱼刺一样的感觉,是一定要吐出来,喊出来,哪怕声嘶力竭。

但一如我昨天文章所说的那般,对待弱者,普通人的几十元嫖娼,网络上的正能量们会纷纷大声的斥责这是败坏社会,道德低下,而对于这种人间真正的大恶,却讳莫如深,心里说一句,涉及公职人员,人大副主席,交通局的等等,这是社会负面,影响不好,咱不能说。

这就是普遍的乌合之众心理,面对强者软了,面对弱者,锋利的牙齿立马露出来呲一下。

看一眼加到微信,骂我的这个货,说些这样的事情是背离价值观!

我想问的一句是,你怎么不说那些作恶的玩意是背离价值观?究竟是做的人邪恶,还是斥责邪恶的人是坏人?这有点本末倒置了。再说白了,这有点很无脑。

三,

一个基本的概念是,这世间的恶,只有看到,鞭挞,才能让恶变得少一些。也只有罗列出这些恶,才能让更多的人看到恶,从而知道恶的存在。

就像昨天湖北一个23岁的女大学生,肤白貌美,结果被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囚禁在家里五年。而这五年的时间里,这个老男人的老婆,女儿都知道二楼被囚禁了这样的一个女孩,但都没有说。

选择了与恶为伍。

但这样的事情,即便是媒体报道出来了,但依然大把的人不相信。选择闭上眼睛。

事实上,近年来发生了很多卑劣的案件。早在两年前我就说过一个概念,未来犯罪率会高升,也曾直接的劝告女读友们,不要再像过去那十年的认知那般,一个人到可能潜在存有风险的地方旅行,走夜路等等,至于原因,懂得都懂。

还有一种现象。

就是大家普遍的一个认知,也可以说是常识了,为何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很多的地方,要偏袒恶,而对于受害者却要进行打压。

要么就是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像下面这个南昌晚报的报道。一个学生被人霸凌,后背满是伤痕,朋友要报警,但被这位学校的老师呵斥了一顿,还被骂屁事那么多。

那么为何?其答案就是害怕承担责任。

而其实现实中的这些恶,大多是这样造成的,它们为了不承担责任,选择了偏袒恶,于是便将恶渐渐培养壮大。

网络上的批评也是如此,现实中一些人害怕写文章的人揭露当地的邪恶事件,因为会影响,造成一些人的责任。从而打压,也是在培养恶,让原本可以消除的恶,最终癌变。

也所以,与恶为伍者,就是制造恶,而本质也是邪恶。

四,

罗翔老师曾说过,这世间有些人性的底线是不能违背的。

很显然,那几个知法犯法的公职人员已经违背践踏了基本的底线。而这种社会毒瘤在现实中非常的多。

看一眼当下的网络,充斥着愚昧者,邪恶化身的所谓正能量人士,人格分裂的败类们。

还有就是这些掌握着权力,却利用权力来尽做一些不法之事,没有人情味的恶鬼了。

最后,送那些愚昧的家伙一句话,人可以没有慧眼,但一定要有底线。而底线的根本便是看到一个个体的不幸,不幸就是不幸,而非是牵连到其他的社会负面,影响。

你可以不生出悲悯之心,因为没有悲悯,顶多当你身处同样的不幸,不会有人悲悯你,而打压不幸,戏谑苦难,就是人间之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