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10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青岛两名女幼师遇害案”受害者刘某某家属处获悉,今年9月,经最高法核准,该案罪犯李某勇已被执行死刑。而对于刘某某家属提出的申请见义勇为一事,属地见义勇为协会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属自我保护层面的本能反应,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对此,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将提出异议。
此前,受害人刘某某的母亲认为,凶手李某勇原本的目标是其女儿的室友李某甲,自己的女儿是无辜受牵连致死。刘母还表示,女儿在遇害时曾大声呼救,并与凶手搏斗,为第三个房间的室友逃生提供了机会,属于见义勇为。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2月11日晚,青岛平度市两名女性幼师在出租屋内遭一男子入室杀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载明,男子李某勇因生活不顺致其心理扭曲,产生报复同学李某甲(女)之恶念。
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李某勇携带购买的单刃刀窜至李某甲所在出租屋,敲门入室,并趁李某甲不备猛捅数刀,并将其逼入其室友刘某某(女)卧室后继续捅刺,致李某甲当场身亡。李某勇担心罪行败露,又杀害了无辜的室友刘某某。
一审判决书载明,被告人李某勇供述称,他自小喜欢李某甲,初中时李某甲曾骂他“是傻子什么的”“感觉被她骂心里接受不了”。2022年小伙伴聚会时,他感觉同学看不起他,认为是小时候被李某甲辱骂造成的,近两年他工作不顺,家人也骂他,心里越来越自卑,产生了报复杀害李某甲之念。

受害人刘某某
李某勇也供述称,他并不认识被他杀害的刘某某,也没有矛盾,是担心事情败露才将刘某某杀害。
另据一审判决书,被告人李某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悔罪。其辩护人意见为,李某勇平时存在挥拳乱打、自言自语、满头大汗,及无故损害财物等异常行为,其作案时存在异常行为,应对李某勇做精神疾病及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
一审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勇作案过程中,行为清晰、目标明确,未反映出存在精神障碍状态。故本案无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某勇因精神疾病导致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或者丧失的情形,该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最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勇当庭表示上诉。
今年3月,两名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二审宣判,对凶手李某勇维持一审死刑原判,驳回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