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7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东莞、中山、肇庆、清远等市的7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其中东莞有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和《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茶山镇南社村 
 ▲茶山镇南社村

据了解,茶山镇南社村是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始建于南宋末年,距今近800年历史。南社村呈“背山面水”格局,搭配梳式街巷肌理,文物、历史建筑密布,保留了大量精美建筑构件,尽显明清岭南古村风貌。村内文化底蕴深厚,延续着活态的传统文化,“南社斋醮”“千叟宴”等民俗活动传承至今,彰显“耕读传家、忠孝两全”的独特韵味,是研究明清时期岭南宗族文化与民俗文化的珍贵宝库。

中堂镇潢涌村是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立村于北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村落依水而建,宗祠家庙、古巷门楼、寺庙古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岭南水乡古村落风貌。古村落还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黎氏大宗祠是广东省现存最古老的祠堂之一,祠堂内悬挂着“德本”“忠孝堂”牌匾,“德本”和“孝义”是潢涌村世代相承的家风家训,成为潢涌村乡风文化的精髓。

 
  ▲中堂镇潢涌村 
 ▲中堂镇潢涌村

批复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保护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保护规划的公布实施工作,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要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