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其中,我镇顺利通过全国文明村镇复评,连续五届荣膺全国文明镇荣誉称号。


据悉,为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示范带动各地推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0年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了复查。此次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村镇共有3260个,其中,我镇榜上有名,成功第五次蝉联全国文明村镇,成为东莞8个获此殊荣的镇之一,为东莞市连续五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再添一彩!


2009年1月20日,清溪镇荣膺全国文明村镇光荣称号,成为当年全市两个“全国文明村镇”之一。从此,清溪与文明创建相伴相随,始终保持着文明创建的长效常态,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镇。2020年,我镇着力打造文明村镇“升级版”,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度融入“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奋力争创全国文明镇。


近年来,我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从“四个严格”狠下苦功,即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整治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严格抓好关键环节促提升,严格抓好统筹协调形成齐心协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集中主要精力大力整治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管理等薄弱环节,注重标本兼治,落实有力措施,系统化推进综合治理,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大跃升。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第五次蝉联全国文明村镇是一个节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接下来,我镇将在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的同时,突出围绕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全域创建的工作目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贡献更多清溪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