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劳动争议案一审开庭,索赔约200万

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女子遭职场性侵后获工伤认定”事件当事人崔丽丽处获悉,相关案件有新进展:9月23日上午,她与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在天津津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两年前,崔丽丽在出差期间遭公司总经理王某性侵。事发后,她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后又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12月,崔丽丽获工伤认定,随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此前劳动仲裁结果为公司需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110余万元。企业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崔丽丽称,此次她要求公司支付2023年10月以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带薪年假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等一共约200万元。

法院传票 受访者提供

法院传票 受访者提供

女子出差期间遭到上司性侵

被认定构成工伤

据媒体此前报道,崔丽丽系天津一家企业的营销总监,2023年9月22日,崔丽丽与公司总经理王某前往杭州出差,当晚两人在某餐厅招待客户,席间二人均有饮酒。次日凌晨,王某将已醉酒无法独立行走的崔丽丽送至酒店,对其实施性侵。2024年4月,该案刑事部分迎来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强奸案发生后,崔丽丽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工作也因维权和身体原因暂停。据崔丽丽讲述,案发后,她曾坚持工作数日,后于2023年10月初再次前往杭州取证,并首次向直属领导提出请假。崔丽丽称,当时她的请假理由为“出差期间遭到人身侵害需要去杭州报警”,但被要求修改理由。她当时未同意。2023年10月底,她的OA权限被剥夺,并被踢出公司各个群聊,此后一直通过微信向领导请病假。

崔丽丽与直属领导的聊天记录 受访者提供

崔丽丽与直属领导的聊天记录 受访者提供

她表示,自己曾和公司就工伤问题进行协商,希望公司帮忙申报工伤并支付相关赔偿,但未获同意。2024年4月18日,她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其“违反公司制度、旷工”等。同日,她向当地人社局提交了工伤申请。

2024年12月,崔丽丽收到津南区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崔丽丽遭到性侵,后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工伤。公司对此不服,对津南区人社局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7月,天津市津南区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求。

当事人:

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共索赔约200万元

崔丽丽告诉记者,2024年12月获工伤认定后,她联系公司要求确认停工留薪期,并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企业要求她提供病历、票据等,但未支付。随后,她向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仲裁委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150余万元。

2025年3月,津南区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崔丽丽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停工留薪工资84万余元、周六加班费12万余元、带薪年休假工资5万余元、管理假工资7万余元等共计110万余元。

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9月23日,该起劳动争议在津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崔丽丽表示,此次她在原有150万诉求的基础上,又提出再追加8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要求企业支付约200万元。

距离案发已过去两年,崔丽丽称,“这一场持久战把我过去17年的职业生涯全部毁灭了。”她也表示,后续还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将继续追责、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