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把好“三道关” 护航春季校园食品安全

春节学期开学季以来,我镇迅速行动,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开年重点工作,通过组织自查自纠、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护航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把好“自查自纠”关  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在开学前通过学校食堂微信群发布通知,要求各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逐项开展自查,重点消除三方面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消除过期变质食品隐患,要求各学校食堂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二是消除食堂设施不足隐患,要求各学校及时补充更换老化、损毁或不足的设施设备,储备充足的防护口罩、防护服、清洁剂、消毒剂等防控物资、为开学供餐做好准备;三是消除进口冷链食品污染隐患,要求各学校食堂及时调整食谱、调整食材,避免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食材严格索票索证,确保每件食材来源清晰,所有食材入库前做好预防性消毒,坚决杜绝传染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把好“监督检查”关  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清溪市场监管分局派出三个检查小组对全镇5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内食品保质期、进货台账记录、餐具清洁消毒、环境卫生状况、人员健康管理和“三防”设施等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地面有积水、食品索票索证不齐全、“三防”设施破损等问题,现场督促负责人整改落实;同时,分局联合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互联网+ 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开展网上视频巡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时分析研判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把好“宣传教育”关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清溪市场监管分局通过组织全镇各学校相关负责人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行宣传培训,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微信群发布预防食物中毒消费提示,大力宣传食用河豚鱼、毒蘑菇危害及中毒症状、自救、送医等知识,不断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据统计,自行动开展以来,清溪市场监管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53家,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28家,发现问题5个,责令整改5个,有力维护了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经营秩序,充分保障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图文/黄广文  孙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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