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可互查财产:公平让爱更长久

陈碧/文 广东成为最新一个通过地方立法规定夫妻可以互查名下财产的省份。《广东省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夫妻可以互相查询对方名下的不动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此前,2017年《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2018年《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都通过了夫妻的相互查询财产的规定,其中河北省规定,不仅可以查询汽车、房产,还可以查询股权。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仅规定女性可查询配偶财产。此规定一出即引发热议:为何只保护女性,不保护男性?宪法不是说男女平等么?

不难看出,无论是规定配偶互查还是只规定女性一方的查询权利,这些立法都以“妇女权益保障”的名义发布。在法条里已经预设了一个基本前提:女性是中国传统家庭里的弱势群体,她们更需要保护。国家的干预立场十分鲜明,这种立场关照的就是在家庭关系中,尤其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

尽管现代社会一再塑造性别平等的观念,部分都市女性也已经实现了经济独立,但婚姻中仍然存在着男女经济地位的不平等,社会分工的偏见也不利于女性的自我发展。在传统家庭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一般是丈夫,而承担了大量家务劳动,甚至为此妨碍或牺牲了职业发展的妻子,就成为价值被贬损的一方。在部分离婚案件中,法官会酌情考虑女性的家庭贡献,但酌情的模糊性让这份价值始终无法获得像职场薪酬这样真金白银的对待。

弱势的女性一旦面对男方对婚内财产的转移、隐瞒,很难与之抗衡。特别是在婚内出轨的案例中,矛盾焦点常错位地演变成原配与第三者之间的对抗,而掌握着家庭财产和话语权的男性,往往置身事外,以“旁观者”的姿态漠视闹剧的上演,回避责任,甚至成为矛盾的隐性受益者。

即便不涉及离婚,很多传统家庭里的妻子也不得不接受“男人养家”的叙事。在这种叙事之下,何来“共同财产”?何来“家务劳动的计价”?虽然现代观念已反复强调,妇女在家庭劳动中的价值应获得计价,作为配偶的另一方不能嘴里说着“我养你”,心里就真的将妻子的“持家”视为理所当然;而民法典中“共同财产”也意味着,家庭劳动的一方对另一方从外部市场获得的收益有同等贡献,因此应该“一人一半”。但这些理念必须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落到实处,否则就难以转化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前述配偶间财产查询的本质正是国家以公权力介入家庭私域、平衡婚姻内部经济话语权的尝试,对市场机制下“只认货币收入,不认家庭贡献”进行了矫正,也直面了职场中存在的男女薪酬差、女性升职天花板、生育歧视等不平等对待。但这种制度干预仍然停留在事后补救的层面上,没有触及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的根源。

当前学界针对改善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的路径有诸多探讨,但大多数停留在理念层面。基于这一现实困境,我认为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也就是以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也许能够为打破这种固化格局提供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在全面智能化时代,就业模式可能会打破家庭和职场的二元对立。以往女性若想兼顾家庭与工作,往往只能够被动“回家”,而男性若想获得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也不得不投身“贪婪工作”。假如男性和女性都能获得更多的时间自主权,家庭分工、财富积累都将从单一来源转向双向贡献,婚姻中的经济话语权也将从依附走向平等。

如果我们持一种乐观的期待,那就是人工智能将重塑劳动市场,第一性和第二性的经济鸿沟将会在无形之中淡化乃至消失,最终将实现对所有人,包括男性和女性双重的解放。论及于此,再回看前文所述之配偶财产查询规定,它就不再是偏向某一方的矫正工具,而是一种“所有人的劳动价值都被认可”的呼应,一种体现亲密也体现公平的制度安排,刘擎在《爱情哲学》中说,“爱与公平具有统一性,公平让爱更长久”——也许可以成为这一制度的美好注脚。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